近日,國家能源局湖南監管辦公室聯合湖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、湖南省能源局印發了《湖南省電力輔助服務市場交易規則(2023版)》(以下簡稱《交易規則》)。
國家能源局湖南監管辦公室于2020年印發了《湖南省電力輔助服務市場交易規則(試行)》(湘監能市場﹝2020﹞81號),啟動了湖南輔助服務市場,2020至2022年市場整體運行情況良好,成效顯著。
在試行版規則印發后,2021年11月,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第二十二次會議指出,要健全多層次統一電力市場體系,推進適應能源結構轉型的電力市場機制建設,推動形成多元競爭的電力市場格局,發揮電力市場對能源清潔低碳轉型的支撐作用。2021年12月,國家能源局印發《電力輔助服務管理辦法》(國能發監管規〔2021〕61號),提出了“四新”的工作思路。為貫徹落實國家電力市場改革要求,提升湖南電力輔助服務市場交易質效,保障湖南電網安全、穩定、優質、經濟運行,國家能源局湖南監管辦公室會同湖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、湖南省能源局經認真研究和廣泛征求意見,圍繞參與主體范圍、補償費用分攤機制等內容,對《交易規則》進行了修訂。
《交易規則》主要在以下幾方面進行了完善。
一是融合《負荷側可調節資源參與湖南電力輔助服務市場規則(試行)》等新增內容。2022年5月29日,湖南啟動負荷側可調節資源參與湖南電力輔助服務市場試運行,實現了負荷側可調節資源參與電網調峰的新突破。本次規則修訂將《負荷側可調節資源參與湖南電力輔助服務市場規則(試行)》相關條款進行了整合。
二是擴大電力輔助服務買方、賣方范圍。將全省裝機容量10兆瓦及以上滿足量測(計量)條件的中小發電主體納入電力輔助服務買方。新增調峰交易賣方,按照《華中區域并網發電廠輔助服務管理實施細則》,結合省內燃氣機組項目建設時序,新增燃氣機組作為啟停調峰交易賣方。同時從政策引導方面考慮,將自備電廠納入調峰輔助服務賣方范圍,充分挖掘自備電廠調峰潛力。
三是銜接區域電力輔助服務市場。根據華中能源監管局2022年9月30日發布的《華中省間電力調峰及備用輔助服務市場運營規則》,為有效銜接華中區域輔助服務市場,明確省內調峰資源優先滿足省內電網調峰需要,富余能力可參與跨省調峰輔助服務交易的原則。
四是優化儲能參與深度調峰交易方式。為順應儲能規模快速增長的發展趨勢,激發儲能參與輔助服務市場的競爭活力,設置了儲能參與輔助服務的準入條件,優化按序調用和優先調用兩種模式,并允許儲能電站自行選擇參與模式。
五是修改啟停調峰交易限價。中小火電廠機組特性不一、啟停成本各異,為保證容量劃分完全覆蓋所有機組、合理確定啟停調峰補償并激勵中小電廠參與啟停調峰;參考《華中區域并網發電廠輔助服務管理實施細則》,將燃氣機組啟停調峰設置為固定補償。
六是優化調整分攤系數。為合理控制輔助服務費用總規模,避免各市場主體承擔分攤負擔過重,通過科學反復測算,重新確定了市場服務費調節系數及分攤系數。
文章來源:湖南能源監管辦市場監管處